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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5年是中国粮票史上有深远意义的一年。8月25日,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7次会议通过《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凭证印制暂行办 法》。9月5日,粮食部以命令发布了这一暂行办法。从此,各种粮食票证便开始进入中国社会,揭开了中国'票证经济'的帷幕。55年9月,随着国家开始在全国范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颁布,由'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'名义 印制的55年版粮票开始在全国各地发行使用。56年、57年,国家粮食部在55年版全国通用粮票供应不足的情况下,在55年版别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两次印刷。56、57年版同55年版刷色、式样及背面说明均完全相同。
各种粮票票面规定的数额均以成品粮计算。粮票只是购粮的凭证,本身不具有价值,不属有价证券,不许在市场买卖流通。
但是在实际生活中,全国粮票等同于现金,甚至在困难时期,价值高于人民币。
面额分为55年4两、半斤、1斤、3斤、5斤。56年1斤、5斤。57年3斤、5斤。
(二)1962年版全国粮票(流通时间最短的全国粮票、又称为火车飞机轮船专用粮票)
20世纪60年代初,为了适应当时旅游交通的发展,当时的粮食部发行了火车、飞机、轮船的专用粮票,一套两枚,1两和2两。这套粮票印制发行后,只流通了很短一段时间。